聲明稿

就今(20)日蘋果日報A1版關於本公司旗下作家九把刀作品『語言』遭新店高中陳姓學生抄襲,並以「其經紀公司昨則打算對陳生提告」等字予以報導乙事,本公司謹提下列聲明,以正視聽:

一、 本公司旗下作家九把刀基於保護著作權的立場,欲與陳生就雙方著作加以討論、比對、了解陳生之創作理念,俾能作出最好的結論。

二、 九把刀更表達基於陳生仍係學生,在事實尚未理清前,並無任何責難陳生之意,更未有對陳生提出告訴之打算。

三、 蘋果日報在未經向本公司聯繫、採訪或證實,即逕行以「其經紀公司昨則打算對陳生提告」等無中生有之文字,敘述本公司對本事件之處理,未善盡媒體查證之責,令人深感遺憾!


立聲明書人:可米瑞智國際藝能有限公司


      群星瑞智藝能有限公司

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二十日
群星瑞智藝能有限公司 於 2008/02/20 07:34PM 回應

這是我經紀公司的聲明稿。

蘋果日報昨天打電話去道歉了,打了兩次,但今天的報紙一點道歉都沒有,看起來好像是我臨時抽腿的樣子

一份報紙辦到這種模樣,丟不丟臉?

今天的報紙寫說,我認為直接提告會傷害學生自尊,我有這樣說過嗎?我有在這個時候提到自尊這兩個字嗎?

我只說,我直接提告反而對學生的傷害會比較大好不好!?

另外,網友根本沒有看過顛倒好不好?怎麼做出那一份腦殘的網友意見表?你是哪裡有毛病啊?



聯合報的報導我直接貼上來,

http://udn.com/NEWS/READING/REA8/4226926.shtml

報導錯誤的地方

「九把刀」說,他決定到學校,在台北文學獎主辦單位印刻出版社、新店高中、陳姓學生及家長見證下,

雙方「聯手」尋求滿意解決方法,「擔當才能成長,還能感動他。」包括承認抄襲並自首,追回獎座。

網友小恩昨天都有在旁邊錄音,我絕對沒有說,我去學校時對方會有印刻出版社。

對方如果自己叫印刻出版社過來,我沒辦法控制,但我自己可沒叫。

這個錯誤報導對我也很有殺傷(我疑似有神經病的殺傷),誰要還給我一句引述正確的話?

http://udn.com/NEWS/READING/REA8/4226930.shtml

這個新聞是說,台北市文化局力挺學生就對了。

但我有跟印刻出版社接觸,怎麼都沒寫啊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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懶得說了 
刀大我挺你到底 一句就夠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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