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對台灣人的素養,感到很失望。
規定明明是不行的東西,就得用道德感來把持自己。
台灣是一個很奇妙的地方,有一個人違反規定的時候,後面的人就絕對會跟進。
就好比路邊機車上的垃圾堆一樣,剛開始一定是某個不守規矩、沒公德心的人丟了一杯飲料,後面又有人丟了包著食物殘渣的塑膠袋,之後大家就把這裡當成是垃圾桶了。

我不敢說自己做得很好,在大多數該把持的時候,我都告訴自己不能沉陷。
L7多少人拿出相機,在那裏閃。

捫心自問,誰不想拍?誰不想要留下屬於自己獨一無二的紀念。

那被拍的人呢?權益受損之下就算了,對台灣的印象大打折扣。

這不是我們這些老飯希望的。

錄音錄影就不用說了!根本就是沒常識到極點的做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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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了幾天到北美館參觀展覽,是我看錯了嗎?

參觀展覽的確不是大家都能馬上記下所見所體會的東西,

人家是有名的建築師,"只是"偷偷拍了一小張手稿,有沒有差?

絕對有!他享有手稿及任何其他圖面的版權,
他可以集結成冊出書,也可以賣給雜誌版權。

今天你買他的書,理所當然能享有這些東西的權利。

雜誌刊出某建築師的手稿或者圖面,要不要代價?

我相信一定要。

花15元進場,參觀這個展覽,所享有的權利,
就是只能用眼睛看,用腦記下來。

很多人說,我只是想自己收藏,又沒有散播,(到哪都聽得見這種狗屁倒灶的話)

一個人拍,有什麼?
那大家都拍了呢?那誰還要買?

就像好音樂一樣,這些被侵權的人也許看不見損失了什麼,
也許只靜靜躺在你的電腦或MP3裡,

但所反映出來的結果,卻是更直接的抹煞他們的生存空間。

伊東是大牌建築師,他不靠這個生存,L團是大牌樂團,開LIVE就賺了多少錢,

拍幾張照片死不了,傷不到,

"我不拍別人也會拍"

這些想法真的滿要不得的。

至於為人師表的,我相信你的專業,但是這樣大言不慚的,你不丟臉我都覺得丟臉。

念設計的怎麼不能體會這些心情呢?

台灣雖是泱泱小國,日後是經濟美學的時代,台灣也紛紛響起"設計是國力"這樣的話。

但我覺得台灣人在這方面的素養若不提升,到頭來也是一場空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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