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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出國前,我都一定會造訪外交部的網站,查看旅遊警戒和出國叮嚀事項,
和出國時的旅客緊急救援電話等,都最好準備起來,
出國登陸和旅遊保險,出國登錄如果是去偏僻國家是一定要做的,出門就是安全第一嘛!

接著就是打包,個人都使用行李清單來確認要帶的東西是否齊全,
衣物的部份,務必要確認當地的天氣和濕度,如果太冷太乾記得要攜帶保護皮膚的產品,
像日本是乾冷的國家,櫻花季溫度可能只有10度,
但因為日本濕度低的關係,實際溫度感覺會比台灣同樣的溫度高
萬一穿太暖的衣服,旅程上可能會很辛苦。

鞋子也相當重要,建議攜帶兩雙耐走的鞋換穿,避免每天走路摩擦同樣的地方,
會造成水泡或破皮,若不換穿也可當成備用鞋,
千萬別想到當地若壞了就買新鞋好啦,穿新鞋會讓腳更辛苦的!

止痛藥和OK蹦也是必需品,雖然日本藥妝店很多,算是很方便,
但頭痛若開始在鳥不生蛋的地方就糟囉,還是隨身攜帶馬上吃了比較好,才不會壞了旅遊興致!

進出海關有很多規定物品是不能攜帶或者只能手提的,
像是鋰電池就不能放進託運行李只能手提並限制兩顆左右
任何飲料禍水和噴罐等隨身行李也不能過海關,要特別注意否則沒收就回不來囉!
泡麵和肉乾和奶蛋製品有很多歐美國家是不能攜帶入境的,種子和新鮮水果也無法入境日本的!

到機場前要先確認航廈,否則像是桃園機場第一航廈和第二航廈若是弄錯下車地點,提著行李走路可是很遠的,
如果飛機的時間很早,可以在登機前24小時,上網pre check-in,先把登機證印下來,
到機場就可以輕鬆的掛行李,不用排很長的隊伍囉!
若是到機場再check-in的,電子機票要記得提前印出來,要多印兩張備用,避免被收走和回程用的,
手提行李記得要先確認尺寸大小和重量,但基本上不要太誇張都不會被抽驗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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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要記得提前把飯店的地址和電話抄好,飛機上填入關資料用的,
所有的資訊我都用手抄和拍照各一份,包括護照我也照了備份!
像飯店用電子密碼鎖的,最怕就是這張密碼不見,拍起來方便多了!

 

以上為個人體驗心得,那麼就讓我們開始整理行李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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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行李清單表] 出國玩必備的行李檢視清單


一、證照文件

護照(有效期限超過六個月)
簽證
電子機票(可多影印幾份)
國際學生證
行程表
旅遊資訊
緊急聯絡電話
地圖
國際駕照&本國駕照
美金
旅行支票
旅遊平安保險單
信用卡
代辦公司給的文件
大頭照二張
國際電話卡 (可到當地購買)
住宿/雇主電話:
住宿/雇主網址:

 二、裝備
旅行箱
自助旅行背包
隨身背包
內藏式貼身內袋
單層睡袋
行李箱鑰匙、密碼

三、衣物鞋
換洗內衣褲
保暖衣物
泳衣、蛙鏡
帽子
手套、圍巾
襪子: 雙
(可多帶一點,破了丟,好的留下來包易碎品,捲起來塞在行李箱的邊邊可以防撞;
 如果是背包客的話帶糖果襪就好)
鞋子
拖鞋
雨衣
鞋墊
衣服: 件
長褲: 件
短褲: 件
外套(夾克、雪衣、風衣)
皮帶
衣架

四、盥洗用具
沐浴乳
洗髮組
刮鬍刀
指甲刀
浴帽
吸水毛巾
牙刷、牙膏
牙線、牙線棒
肥皂、洗衣皂

五、化妝&保養品
化妝品
乳液
護唇膏
防曬乳
小包面紙
衛生棉&棉條
濕紙巾
化妝棉
卸妝用品
面膜
制汗爽身劑
凡士林
面素力達姆
修眉刀、剃毛刀

六、常用藥品&健康
感冒藥
腸胃藥
止痛藥
暈車藥、暈機藥
退燒藥
綠油精、萬金油
潔水用品
防蚊用品
急救包
求醫用英文手冊
維他命

七、生活用品
洗衣精、洗衣粉
洗衣網
針線包
橡皮筋
變壓器(買個各國通用的)
三孔轉二孔插頭
延長線
電湯匙
鋼杯、鋼碗
瑞士刀
水壺
鬧鐘
手電筒
小鏡子
吹風機
備用眼鏡
太陽眼鏡
隱形眼鏡&清潔用品
食鹽水
暖暖包

望遠鏡
塑膠袋
夾鍊袋
紀念品

好朋友的地址
筆記本
記帳本
電子字典
小計算機
文具(尤其是筆芯要檢查一下)
便利貼
剪刀
眼罩、耳塞
鎖頭
三秒膠
膠帶
枕頭套
髮圈、髮夾
梳子

八、電腦&相機&手機裝備
電腦鎖
充電器
三頻or四頻手機
記憶卡
底片or記憶卡
萬用插座
耳機
充電電池
Mp3
外接硬碟
讀卡機

九、回程
確認機票、護照
確認到機場的方式、時間
確認採購物品
家中、汽車、行李箱鑰匙(隨身攜帶)
新台幣、零錢
檢查行李箱
檢查隨身行李
備妥機場稅(外幣)
提早CHECK-OUT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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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交部出國前小叮嚀:


1. 檢查護照效期(6個月以上)。

2. 辦妥簽證,前往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國家(地區),請備妥相關證明文件(回程機票、訂房紀錄、財力證明等)。

3. 辦理旅遊平安保險(含緊急醫療後送)。

4. 切勿受陌生人之託提領行李或攜帶物品。

5. 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頁(www.boca.gov.tw)登錄海外聯絡資料,並查閱國外旅遊相關訊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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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下列物品請勿攜帶上機:

一、 易燃品類:

如汽油、柴油、去漬油、煤油、罐裝瓦斯(丁烷)、噴漆、油漆、大量塑膠製簡易打火機、工業用溶劑、火柴等,及其他於常溫下易燃之物品。


二、 高壓縮罐:

如殺蟲劑、潤滑劑、瓦斯罐、充氣後之潛水鋼瓶等以高壓充填之瓶罐類物品(病患旅程中所需之醫療用氧氣瓶、操縱義肢用之二氧化碳瓶,裝填量在二三公克以下者得攜帶上機)。


三、 腐蝕性物質:

如王水、硫酸(鉛酸電池)、硝酸、鹽酸、苛性鈉、水銀、氟化物及其他具腐蝕作用物品。


四、 磁性物質:

如永久磁鐵等會產生高磁場之物質。


五、 毒性物料:

如各類具有毒性之化學原料、毒氣、氰化物、除草劑、農藥及活性濾過性病毒等。


六、 爆藥:


如C4、TNT、CEMTEX、PETN、代那邁、特出兒、硝化甘油、黑火藥等軍、商用、急造爆藥、各類引信、雷管、底火、煙火、鞭炮及照明彈等


七、 具防盜警鈴裝置之公事包及小型手提箱。

八、 強氧化劑:

如漂白粉(水、劑)、工業用雙氧水等易產生劇烈氧化作用物質。


九、 放射性物質:

如鈾二三五、鈾二三八、碘一三一、銫一三七、鈷六十、氘、氚等本身具游離幅射能量之物質、核種。


十、其他依國際空運協會規範之影響飛航安全物品。

 

貳、禁止手提必須托運物品: 

一、 旅遊用品類髮膠、定型液、醫用含酒精之液態瓶裝物、防蚊液等,每瓶不超過.五公升(斤),總量不超過二公升(斤)者,得托運上機(旅客得隨身攜帶一瓶不超過、二五公升之髮膠或定型液)。

二、 含酒精類飲料在完整包裝(未開封)狀況下,酒精度(%VOL.)不超過百分之七十者,得攜帶總量五公升以內上機,超過五公升或酒精度超過百分之七十者必須托運。

三、 工具棍棒類各種質料之棍棒、棒球棒、高爾夫球桿、釣魚竿、鋤頭、鎚子、螺絲起子、多功能瑞士刀、鋸子、水果刀、剪刀、菜刀、西瓜刀、生魚片刀、開山刀、鐮刀、鑿子、冰鑿、大型魚鉤、鐵鍊、厚度超過.五公釐之金屬尺、長度超過五公分之金屬釘、飛鏢、強力彈弓、運動用弓箭、觀賞用寶劍、防身噴霧器、滅火器、玩具槍等可能轉變為攻擊性武器之物品,及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槍炮彈藥管制條例所屬之各類槍械、彈藥、刀械類武器。

四、 其他可能影響飛航安全物品。

 

參、禁止攜帶入境台灣之物品:

1. 偽造之貨幣、證券、銀行鈔券及印製偽幣印模。
2. 賭具及外國發行之獎券、彩票或其他類似之票券。
3. 有傷風化之書刊、畫片及誨淫物品。
4. 宣傳共產主義之書刊及物品。
5. 合於大陸土產限量表以外之人陸地區生產、製造、加工、發行或製作等之物品(外籍旅客及華僑攜帶上開物品入境者,須將該類物品事先分開包裝,在入境旅客申報單上列明,並得免費寄存於民用航空局倉庫內,直到離境時再行攜帶出境,其保管期限為45日)
6. 槍械(包括獵槍、空氣槍、魚槍)藥、毒氣、刀械、子彈、炸藥以及其他兵器。
7. 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所列毒品及其製劑,罌粟種子、古柯種子及大麻種子。
8. 所有非醫師處方或非醫療性之管制物品及藥物(包括大麻煙)
9. 槍型玩具及用品。
10. 侵害專利權、圖案權、商標權及著作權之物品。
11. 其他法律規定之違禁品。例如:土壤、未經檢疫或從疫區進口之動植物及其產品等。
12. 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製產品者,未經中央主管機關之許可,不得進口。


肆、下列物品禁止攜帶出境:

1. 未合法授權之翻印書籍(不包括本人自用者在內)、翻印書籍之底版。
2. 未合法授權之翻製唱片(不包括本人自用者在內)、翻製唱片之母模及裝用翻製唱片之圓標封套。
3. 未經合法授權之翻製錄音帶及錄影帶影(音)光碟片及電腦軟體(不包括本人自用者在內)
4. 古董、古幣、古書等。
5. 槍械(包括獵槍、空氣槍、魚槍)、子彈、炸藥、毒氣刀械及其他兵器。
6. 宣傳共產主義或其他違反國策之書籍、圖片、文件及其他物品。
7. 偽造或變造之各種幣券、有價證券、郵票、印花稅票及其他稅務單照憑證。
8. 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所列毒品及其製劑,罌粟種子、古柯種子及大麻種子。
9. 依其他法律禁止出口之物品(如:偽禁藥、動物標本、果樹苗等)。
10. 保育類野生動物、珍貴稀有植物及製產品者,未經中央主管機關之許可,不得出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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